(专业代码:120401)
(一)学科学位点简介
本学位点2006年获批,2007年正式招生。原设在延安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2013年9月并入重建的365-588。本学科依托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学等本科专业,主要研究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领导科学与人力资源管理、教育管理、政府治理与社会保障等。现有硕士生导师8人,均为教授,其中博士3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10年来累计培养硕士研究生120余名,主要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型企业等单位从事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理论研究和教育等工作。
(二)培养目标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知识与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公共意识和公共精神,乐于奉献,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行政管理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当代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情况,熟悉我国政府管理、公共管理、社会管理等发展动态及公共政策。能够运用科学研究方法,独立开展相关研究。能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可以胜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教学和科研工作。
3、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使用外文进行科研写作的能力,能听懂用外语所作的本学科学术报告,进行初步的国际学术交流。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主要研究方向
本学位点目前设三个研究方向:
1、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培养具有行政管理理论基础和方法,能够开展实践调查与分析,关注和研究公共行政现实问题,提供相关政策建议。成为公共行政、公共事务管理的后备人才。
2、政府治理与社会保障。培养具有政府治理和社会保障理论基础和方法,能够开展实践调查与分析,研究政府治理和社会保障问题,提供相关政策建议。成为政府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后备人才。
3、领导科学与人力资源管理。培养具有领导科学和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基础与方法,具备行政领导和人事管理的基本素养和能力。成为各级政府领导者和人事管理队伍的后备人才。
(四)培养年限
本专业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2年,学位论文撰写1年。如未能按期毕业,最多延长1年。
(五)培养方式
本专业研究生采取导师指导与导师组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1、以导师独立负责和指导为主,导师组集体指导和培养为辅。
2、授课采取多种方式,贯彻“两个结合”,即,自学、讲授、研讨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调查研究相结合。
3、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在全面提高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身体健康素质的同时,根据学生个人特点,区别对待,因材施教。导师要针对学生不同情况,指导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4、通过课程学习、实践锻炼和学位论文等多种形式,着重培养研究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独立开展工作和研究的能力。
(六)课程设置与培养环节
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分为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学位方向课。非学位课程为专业选修课。具体如下:
1、学位公共课,3门,共9学分。包括:
(1)政治理论课,2门,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科学方法论,18学时,1学分。
(2)外国语,分为“外语阅读”、“外语写作”,分别用英语1、英语2标识,各54学时,3学分。共108学时,6学分。
2、学位基础课,4门,各36学时,2学分,共8学分。包括:政治学基础理论研究、西方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管理学理论与方法研究、领导科学基础理论研究。
3、学位方向课,每个方向3门,共6学分。(课程设置见表1)
4、专业选修课,学生选修3门,5学分。(课程设置见表1)
5、补修课,2门,不计入总学分。(课程设置见表1)
6、专业实践课,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二选一,2学分。教学实践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
7、研究生还需完成以下培养环节:
(1)以第一作者身份并署名延安大学,在延安大学研究生处规定范围的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否则,不得正常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参加5次以上校内外学术活动(含学术讲座、讲习班、研讨班等)、3次学术报告(含开题报告、预答辩)、每学年完成10篇/部以上的读书报告。均应作书面记录,并撰写心得体会。
上述材料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导师审查,学院负责审核、认可。
(七)学分要求
研究生学习实行学分制,每个学分对应的标准学时数为18学时。本专业研究生应修满30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8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3门9学分、学位基础课4门8学分、学位方向课每个方向3门6学分、专业选修课选修3至4门5学分),实践课2学分。
具体要求见表1:课程设置及学分一览表。
(八)文献阅读与科研计划
1、各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方向和学生实际情况,在培养计划中列出三年学习期限内文献阅读书目(不少于30篇/部)和期刊目录(不少于20种)。各类课程任课教师授课时,要列出与本课程相关的参考文献20篇/部以上。
2、研究生每学年完成10篇/部以上的读书报告,提交导师评阅。
3、同一研究方向或者同一导师的研究生,每学期举行2次以上的学术讨论会或学术沙龙活动,由导师负责考核和评价。
4、研究生在学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5、研究生三年内至少参加1次/项创新研究课题或项目。
(九)中期考核
对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进行中期考核,时间一般在第四学期,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和身体状况等内容。具体活动按《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及筛选办法》组织实施。中期考核分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学习期限。
(十)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和文献准备(文献阅读量不少于50篇/部),深入了解相关研究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研究题目,并作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在第四学期)。
开题报告应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课题研究目标、研究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课题的创新性;计划进度、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等。
学科组按照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的原则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核、论证,经导师组同意后才能进行课题研究。
(十一)学位论文及答辩
1、学位论文写作和要求
在开题报告获准通过后,研究生根据《延安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格式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论文初稿在第五学期完成(当年12月底前),第六学期修改、成稿。一般在4月初定稿、检测,5月初送审。
2、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必须学完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中期考核合格,并完成实践活动,获得规定的学分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5月底或6月初)进行,由外聘答辩主席和导师组成员按照《延安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十二)毕业与学位申请
硕士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十三)文献研读书目
各门课程任课教师和导师根据研究方向和培养需要列举文献研读书目。(在《文献阅读与科研计划》中有具体要求,书目略)
附:
表1 行政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一览表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开课单位 |
学位课 |
学位公共课 (9学分) |
1071901 |
英语1 |
54 |
3 |
1 |
外语学院 |
1071902 |
英语2 |
54 |
3 |
2 |
1071903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6 |
2 |
1 |
马列学院 |
1071905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1 |
学位基础课(8学分) |
12040101 |
政治学基础理论研究 |
36 |
2 |
1 |
公管学院 |
12040102 |
西方行政管理理论研究 |
36 |
2 |
1 |
12040103 |
管理学理论与方法研究 |
36 |
2 |
2 |
12040104 |
领导科学基础理论研究 |
36 |
2 |
2 |
学 位 方 向 课 |
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 |
12040105 |
行政管理专题研究 |
36 |
2 |
2 |
公管学院 |
12040106 |
政府质量管理研究 |
36 |
2 |
3 |
12040107 |
电子政务研究 |
36 |
2 |
4 |
政府治理与社会保障 |
12040108 |
政府治理理论与实践 |
36 |
2 |
2 |
12040109 |
社会治理专题研究 |
36 |
2 |
3 |
12040110 |
社会保障研究 |
36 |
2 |
4 |
领导科学与人力资源管理 |
12040111 |
领导科学专题研究 |
36 |
2 |
2 |
12040112 |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
36 |
2 |
3 |
12040113 |
组织行为专题研究 |
36 |
2 |
4 |
专业选修课 (5学分) |
12040114 |
政府经济学 |
36 |
2 |
3 |
公管学院 |
12040115 |
公共政策分析 |
36 |
2 |
3 |
12040116 |
公共危机管理 |
18 |
1 |
3 |
12040117 |
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 |
18 |
1 |
3 |
12040118 |
公共管理理论前沿 |
36 |
2 |
4 |
12040119 |
国家公务员制度 |
36 |
2 |
4 |
12040120 |
下级行为研究 |
18 |
1 |
4 |
补修本科课程 (4学分) |
12040121 |
行政管理学概论 |
|
|
|
公管学院 |
12040122 |
管理学原理 |
|
|
|
专业实践课 (2学分) |
12040123 |
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二选一) |
|
2 |
4 |
公管学院 |
说明:1、每个研究方向开设三门课程,共8学分,为该方向研究生的必修课;
2、专业选修课分第三、四学期两类,学生每学期分别选修1至2门,修满5学分;
3、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阅读文献、撰写读书报告等,由导师评阅成绩。